近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上海一对老夫妻将自己的儿子、儿媳以及才2岁多的孙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搬离自己名下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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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不少网友会纳闷: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位老人把自己的亲儿子和儿媳赶走?
“婚房”之争
在法庭上,儿子顾先生和儿媳王女士也倍感委屈。
顾先生表示:“当初结婚的时候买不起房,我想要把家里的房子卖掉,置换成条件好一点的房子,可老人没同意,说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可以给我们当婚房住。那他们为什么不在七年前,这套婚房装修的时候就提出这套房子被占用?”
儿媳王女士则说,老人当时告诉他们可以一直住下去,最多就是老人去世后,分一点给顾先生的姐姐——也就是老人家的女儿顾女士就行。
王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婚前就有一套房子,认为男女双方结婚就应当男方家里有房子才行,哪怕是在农村,也得借钱盖个房子,不然自己就不会结这个婚,“谁家没有房子,难道去住鸡舍吗?没有房子那嫁给他干什么呢?”
双方各执一词
那么,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人家和亲儿子、儿媳,闹上法庭呢?
儿媳王女士有自己的不满。她表示,当时她和顾先生结婚时,不仅没有彩礼,连酒席钱也是小夫妻自己出的,老人也没给多少钱买首饰。
儿子顾先生也有怨言,自己与王女士的女儿当时因为是早产儿进入了ICU重症监控室,老人在照顾王女士坐月子时,王女士因为产后情绪不好,老人便觉得王女士是在给自己脸色看。
可是,以上这些在老人处却是另一套说辞——老人聘请的代理律师表示,其实老人和儿子儿媳原本关系不错,儿媳坐月子时,老人每天都坐公交赶过去照顾。
真正让他们搬走的原因,其实是因为老夫妻出了首付钱,给顾先生和王女士买好了经适房。如今,经适房已经装修好,一直跟自己女儿住在一起的老人家,想要住回自己的房子。
另外,顾先生和王女士自己也另购买了一套房子,他们小两口名下已经有两套房。老人一方的观点是,儿子儿媳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就不应该再霸占他们名下的房子了。
但儿媳王女士坚持认为,爱情是一回事,按照习俗,结婚的新房就是他们的。王女士还表示,当时老人承诺给住的房子,现在又不让住了,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采访的记者听到这里,提出了疑问:“如果王女士爱顾先生的话,完全可以住在王女士的房子里,或者为什么不打算在婚后再存钱买房子?”
王女士听到这里马上表示:“你作为记者,没办法聊下去了。我现在已经非常气愤了,我已经被骗了!我碰到了一家子的无赖!你跟我说爱情?拜托,那是小说里面的!”
法官:不认同这样的价值观
随后,王女士向负责本案的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吴瑛表示,如果当初自己能够防到这一手的话,就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卖掉房子重新买一套。
对此,吴瑛法官直截了当地提出,这样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作为承办法官自己并不认同。
对此,王女士则表示:“对,法官您是不认同,但这个社会上就是这样。”
法官再次告诉王女士,应当要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自主地生活。
其实这就是一桩简单的家务事,但却闹上了法庭。案件在法理上的认定也很简单,案涉房产既然是登记在老人的名下,那么老人自然有完全、完整的支配权。
最终,经过法庭的调解,夫妻二人同意在限期内搬离现在的住所。
对于此案,网友吵翻
有网友表示:房子本就属于父母,他们要回是天经地义的。
也有人觉得:当初老人答应了又反悔,这就是欺骗。
来源:广州普法
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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