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市民严先生喝醉酒后
趴在路旁的桌上睡觉
等他醒来后
竟发现自己浑身是血
身旁还多了一把菜刀和一群警察
……
今年3月21日晚,陈某某和朋友相约在ktv喝酒、唱歌。其间,陈某某女友带着事先购买好的小吃进入,ktv工作人员见状,表示ktv不允许外带食物入内。随后,酒精上头的陈某某便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
“本来几人只是言语上的争吵,但是陈某某越吵越激动,随后撂下话说‘你给我等着’,便跑出了ktv。”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永川说。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陈某某步伐飞快地冲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后厨,拿起菜刀回到ktv准备追砍工作人员,惊慌失措的工作人员连忙逃向室外。
陈某某(右一)
而此时,严先生刚喝完酒正趴在门口的桌上睡觉,没想到的是,陈某某随手挥刀乱砍,竟一刀砍中了酣睡中的严先生。
没过多久,陈某某被工作人员制服并送交警方。此时,严先生被痛醒,发现自己的肩膀竟然在流血。“当时吓死了,旁边的警察和我说了才知道事情经过。”严先生心有余悸地回忆道。随后,严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伤势构成轻微伤。
经审讯,陈某某对ktv公共视频拍下的案发当晚的情况表示认可,并承认视频中的砍人者是其本人。
8月14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持凶器追逐、挥砍他人,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仅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权,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所以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嘉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程晓扬解释,“被告人到案以后如实供述罪行,也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结合被告人到案以后的表现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被告人陈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撰稿/摄像:秦建、李志远(实习)
编辑:唐敏、卢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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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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