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热推荐:大学生兼职网络主播 停播后遭公司索赔28.2万元

2023-07-06 08:07: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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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直播行业快速发展,面对这样的宣传,不少涉世未深的学生也想通过兼职的方式进入网络直播行业,获取报酬。但在经验不限、学历不限的“无门槛”“低龄化”招聘信息背后,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资料图片)

长沙大学生周明(化名)在2022年高考前夕成为一名签约兼职网络主播,却在停播后遭公司索赔28.2万元。7月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遭遇:大学生兼职主播,遭公司索赔28.2万元

2022年5月,高考前夕,周明已经通过高职单招确定入读长沙某大学,便想着找份暑假工,为父母减轻负担。

经朋友介绍,周明加入了株洲简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简影”),并签订了直播演艺的《艺人经纪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从签合同当日起计算,到2025年6月10日为止。合约期限内,周明每天要进行不少于6小时的有效直播,每月有效直播天数不低于26天,前两月满足直播时长和标准,可获4000元的保底金。同时,合同还对直播分成、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明确约定。

周明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合同签订的实际日期为2022年5月22日,当时他还未满18周岁。公司为规避责任,将签订日期改为其生日之后,也就是6月11日。签订合同后,周明借用他人账号直播,直至年满18岁后改为自己的账号直播。

开始直播后,周明在短时间内积累了一定人气,并从中获得一定收益和佣金分成,“通过话术和卖惨,向直播间的大哥大姐要打赏,我能分到打赏金额的3成。”

2022年9月,周明开学,因学业繁重,无法达到约定的每日直播时长。今年1月,周明暂停了直播。

周明没想到的是,3个月后,收到了成都仲裁委寄来的《仲裁申请书》。株洲简影认为,周明擅自停播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向成都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解除《艺人经纪合同》,并索赔 28.2万元违约金。

周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2022年5月23日到2023年1月,总共收益20700元。“现在要我赔28.2万元,想不通!”周君气愤地表示。

有类似遭遇的,并非周明一人。2022年7月,高考结束的黄乐(化名)也与该公司签订了《艺人经纪合同》,并于今年2月停播,共收益7000余元,被公司索赔22万余元。

公司:已交由律师处置,暂时无法回复

7月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找到株洲简影在株洲的办公场地。公司门口立有一块招募主播的宣传海报,宣称保底收益5000元至8000元,不限经验、不限才艺,公司统统免费安排。

针对周明、黄乐等人反映的情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要找公司老板付先生对接。

记者致电付先生,对方称此事已交由律师处置,且自己在外地,暂时无法回复。

调查:按合同约定,违约将面临近百万元赔偿

记者在周明提供的《仲裁申请书》上看到,株洲简影详细列明了相关事由及索赔依据。

株洲简影称,自2022年9月开始,周明的直播有效天数、有效小时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其账号于今年1月17日直接退出了公司的关联公会。周明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要求周明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返还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期间,从公司领取的保底金、激励金以及直接从平台提取的收益共计2.07万元;赔偿2022年5月至8月期间,公司为其提供的直播培训、场地、流量等扶持费用;账号上1196个粉丝,按每个粉丝最低价值100元计算,共计赔偿14.4万元;合同剩余未履行月份,每月按3921.8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共计5.72万元。此外,还有5万元惩罚性违约金,1万元律师费。

记者注意到,《艺人经纪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明确约定:主播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自行停止直播的,主播承担合同其他全部违约责任(返还罚没收益、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的同时,还要赔偿惩罚性违约金80万元。双方存在争议,均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公司的意思是,如按合同索赔,我要赔近100万元。”周明表示,在他印象中,所谓的各项扶持,只有刚开始直播时投了200元买流量;500元一个课时的培训,也就是教授直播话术,没有其他。

“算上我,公司已经向七八个主播进行高额索赔了。最关键的是,公司明明在株洲,却选择去成都申请仲裁。我怀疑是公司故意设置的合同陷阱,目的就是索赔。”周明补充说道。

目前,周明、黄乐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律师:涉事公司主张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兼职乃至自主创业的方式积累工作经验,改善生活,只要是采用合法途径,是可以的。那么大学生兼职、创业,需要注意些什么?

“《合同》中明确有80万元的高额违约金条款,我看到如此高的违约金,肯定不敢签这个合同。”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分析认为,涉事公司主张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譬如签约对象的预期收益取决于多种因素,很难客观衡量,合同违约金应当按照实际损失为依据,且主张方须承担举证责任。

杨纲表示,涉事公司明知签约对象是在校学生,仍然与其签订长时间经纪合同,设置高额违约金,人为设置合同陷阱,同时造成多起同类型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理解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从民事案件角度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

律师提醒,直播行业的求职者,尤其是年轻女性、学生,在与演艺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先了解公司或单位的业务范围、成立时间、经营状态、司法风险、资信情况、薪酬结构、培训激励机制及劳动合同范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尤其要注意赏罚条款、减薪条款及违约金条款。有疑问应及时询问,发现合同漏洞应追问,必须保留证据,切忌过分轻信他人口头承诺或抱有侥幸心理。

记者手记

大学生兼职擦亮眼,小心落入“高薪陷阱”

原本想兼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却被公司索赔28.2万元,周明十分后悔。

“以后还敢相信高新兼职吗?”采访结束时,面对记者的询问,周明摇头说:“不敢,怕!轻轻松松赚大钱,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每年暑假都是大学生兼职、实习的高峰期,由于学生群体涉世未深、求职心切,不法分子往往会设下高薪招聘骗局,使其权益受到侵害。因此面临高额索赔或背上巨额债务的,并非个例。作为媒体记者,每年都能遇到多起类似的求助案例。

有必要再次提醒广大学生群体,兼职与实习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签订任何合同与协议前,务必仔细查看各项条款,避免权益受到侵害,尤其要避免落入“高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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